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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了解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几种情况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5/10/9 15:19:51

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是女方怀孕的,分娩后一年内的,以及其他的情况。如果是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,则是要提交起诉状,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明,以及其他材料。

一、深入了解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几种情况是什么

男方不得提出的离婚的情形有:

1;女方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、终止妊娠半年内,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;

2;女方是军人且不存在重大过错,不同意离婚的。

《民法典》第壹千零八十一条
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
第壹千零八十二条
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
二、男方提出离婚起诉要什么材料

1;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。法律快车提醒您,如自由恋爱、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、再婚、复婚等的证明材料。

2;婚后夫妻感情变化、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。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,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、证人证言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;如有生理缺陷、精神病的,提供诊断书、鉴定书;如有赌博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,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、法院判决等材料。

3;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。如分居的,提供分居时间、原因、分居协议等材料;曾经起诉离婚的,提供法院判决书、裁定书等材料;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,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。

4;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。双方收入、存款、债权债务等证明,如单位证明、工资卡、完税证明,存款人、帐号、金额,债权、债务数量,债务债权人姓名、住址等。

5;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,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、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。

6;需要经济补偿的,提供财产约定书、一方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。

7;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,提供对方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。

三、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

《民法典》第壹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